今年以來,從歌手姚貝娜捐獻眼角膜,到清明節四川男子腦死亡捐獻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獻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話題。中國器官捐獻現狀究竟如何?存在哪些問題?新華社記者赴京、滬、鄂、贛、粵等省市調查,試圖解開器官捐獻之惑。
捐獻人體器官,被譽為“獻上生命的禮物”。如此“貴重禮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適的肝源離世。
我國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國,但公民自愿捐獻器官率較低。2015年起,我國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蘇、湖北、上海等地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認為,器官來源原本就很緊張,現在就更加緊張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國的應有之義。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說,過去“由地方司法部門與移植醫院獲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絕望又讓人刻骨銘心。記者在北京、上海、江蘇、湖北等地大醫院采訪了解到,凡是有資格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幾乎都有人在排隊等待器官救命。遺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們病房內幾十個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適肺源。”中華器官移植學會委員、無錫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陳靜瑜去年底發的這條微博引起廣泛關注。
國內較早開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醫院,“已經4年沒做過肺移植手術了,就是找不到供體”。中日友好醫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劉德若說。
作為器官移植的專家,劉德若、陳靜瑜等太了解器官稀缺帶給病人的痛苦了。“由于供體太少,一個受體從決定可以接受肺移植開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時間才能如愿,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陳靜瑜說。
4月2日,一位女士在北京長青園志愿捐獻遺體紀念碑前找尋遺體捐贈者的名字。
我國器官捐獻事業,除了規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
當前較流行的說法是:我國每年大約有150萬器官衰竭患者,有30萬適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療,每年僅有1萬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黃潔夫對此有不同看法:“無法進行移植不都是因為缺少供體,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經濟原因放棄手術。還有一個現實原因是,我國能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只有幾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只有169家。”
不過,記者在醫療機構采訪時,眾多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務人員認為,在醫患矛盾突出、官辦慈善機構又陷入信任泥沼的當下,器官捐獻事業發展舉步維艱。在“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傳統觀念影響下,捐獻者義舉得不到應有肯定。
江西省大余縣一位農民捐獻罹患腎衰竭去世的3歲兒子眼角膜,事后許多村民指責他“拿兒子的身體賣錢”。“免費捐器官,換個器官卻要花幾十萬”等,人們的這些認識,與對器官捐獻政策不了解和器官分配不夠透明、公開有關。
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2012年在武漢和廣州進行民意調查,40%以上的人表示不確定是否會捐器官。“他們不知道這個器官捐獻是不是公平公正的。”黃潔夫說,這可能是原因之一。
黃潔夫說,我國自開始自愿捐獻器官以來,至今年1月31日,全國實現公民逝世后捐獻案例3326例,僅2014年實現近1700例,超過之前歷年總和。“這表明器官移植依賴死囚的局面已經打破。”
“器官捐獻率低,落后的不是傳統觀念,是行政管理的體制,把管理體制搞好,公民捐獻意愿就會提高。”黃潔夫說,“公開、透明、可溯源的器官分配體系至關重要。”
當前,我國研發并啟用了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以患者病情緊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國際公認的客觀醫學指標對患者進行排序,用技術手段最大限度排除和監控人為干預。公眾的期待是,讓這些措施能夠實實在在地執行下去。
3月31日,“器官捐獻·生命永續”——2015年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緬懷紀念暨宣傳普及活動在江西南昌舉行。全國道德模范、開國將軍甘祖昌的夫人龔全珍(中)在活動上表示:簽署捐獻遺體器官志愿書是為履行一名黨員最后的義務。
捐獻者、醫務人員和受捐者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亟待明確
如何認定患者死亡,是影響器官捐獻的關鍵問題之一;颊咭廊粨,“會不會我簽署了捐獻器官的協議后,醫院就不會積極救治我了。”
黃潔夫說,結合我國傳統文化,我國器官捐獻工作以心死亡為法律依據,制定了中國器官捐獻死亡判斷3類標準:腦死亡;心死亡;心腦雙死亡。此標準由神經科與重癥監護醫生等經過嚴格訓練后判定。
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療界專家指出,“心死亡”“腦死亡”和“心腦雙死亡”三者并存,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三者之間的界限比較模糊,很容易產生法律糾紛。
參與過多次器官移植手術的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普外科一位專家表示,假如死者家屬質疑醫生因摘取器官而搶救不力,醫生將百口莫辯。
多位器官移植專家共同建議,國家層面雖然出臺了死亡認定技術規范,但希望建立嚴格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從制度上明確捐獻者、醫務人員和受捐者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專業人員不足
當醫生發現一個潛在器官捐獻者時,他應第一時間通知醫院指定的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負責與家屬溝通、撫慰、處理法律方面問題,器官獲取組織專業協調員則負責與醫生溝通,進行醫療專業評估。
現在全國在冊的器官捐獻協調員僅547位,其中169位是紅十字會專職協調員,其余為器官獲取組織專業協調員。“相比于我國的器官捐獻發展趨勢和需求,這個數量遠遠不夠。”中國人體器官捐獻中心業務部副部長高新譜說,在禁用死囚器官,完全依靠公民自愿捐獻器官的當下,這一問題顯得更為突出。
對捐獻者的配套優惠措施欠缺
目前我國對捐獻者的身后事沒有配套優惠措施。記者采訪時,有人表示,一個人捐獻了自己的器官,救了另外一條甚至數條生命,在他的身后事上,比如火化、殯葬費等方面卻得不到任何撫恤,會令捐獻者寒心。
再就是醫療費用問題。2014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中心處理的捐獻案例1699個,挽救了3400多人。“這些捐獻者往往面臨大量的醫療債務,1200多人需要這方面的救助。去年國家大約撥付了84萬元,遠遠不夠。”高新譜說。
2014年4月2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官方網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正式上線運行。
針對上述問題,高新譜說,我國正在對660名協調員進行培訓,通過了資格認定考試,即將上崗。
黃潔夫等專家特別指出,對捐獻者身后的困難家庭給予救助,絕不等于器官“買賣”或“交易”。要明確捐獻者家庭申請救助的程序,掌握適宜的救助標準,既要確保捐獻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基本權益,又不能讓器官捐獻“自愿無償”的原則被扭曲。
一些器官捐獻者的家屬表示,希望對人體器官捐獻者困難家庭,進行人道撫恤或困難救助,并協同為捐獻者家屬提供緬懷親人的場所,建立紀念墓地、紀念林、紀念碑或紀念網站,緬懷和紀念器官捐獻者。
器官移植是治療各類終末期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被譽為“醫學皇冠上的明珠”。1960年,我國內地進行了首例臨床腎移植。對捐出器官的人來說,無疑是給患者獻上了“生命的禮物”。
湖南岳陽一位器官捐獻者的妻子說:“丈夫因車禍死亡后,我選擇將他的腎臟等器官捐獻出來,挽救他人的生命,也讓丈夫的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得以延續。”
“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獻隊伍中,讓更多患者受益。”陳靜瑜說。
讓生命走得更遠
這是生命另一種方式的延續,是人生另一種價值的體現,更是逝者用愛為生者留下的一份特殊禮物。清明節期間,全國多地發起對器官捐獻者的追思。這些特殊的貢獻者,值得人們感恩和銘記。
四川宜賓一男子遇車禍腦死亡,家人決定捐獻其所有有用器官,至少幫助7人獲得重生;湖南一“90后”捐獻的器官挽救了4位患者的生命,幫助2位患者重見光明;安徽合肥一“換心人”重獲健康后熱衷公益,自己也簽下了捐獻器官的志愿書……一個個有關器官捐獻的故事,凝聚著逝者對生者的深深祝福;而生者對逝者的濃濃感恩使生命的價值更加彰顯,也因此而倍加動人。
然而,“入土為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等傳統觀念,仍使器官捐獻未被普遍接受;器官捐獻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活動缺乏有效保障。凡此種種,使得中國的器官捐獻率一直處于世界較低水平。隨著我國從201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器官移植將完全來自公民自愿捐獻。在這種情勢下,如不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和推進器官捐獻,本就不足的器官捐獻將更加稀少。打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完善器官捐贈的法律體系和社會保障機制,必將使更多患者重獲新生。
生命的價值不應體現在逝去之后是否風光大葬,而應體現于能否為他人提供幫助,能否為社會作出貢獻。期待更多人參與到這場愛與生命的接力中來,讓患者不再錯失生存下去的機會,讓更多人重獲新生,讓更多家庭獲得圓滿,這才是器官捐獻的意義所在。
郎溪縣無償獻血志愿者服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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